【正文】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《关于推进省级财政科技创新资金整合的实施意见》,意见提出,整合科技、发展改革、工业和信息化、市场监管等部门管理的科技创新类资金、农业科技资金、省属科研机构发展资金、科学技术普及资金以及中央科技资金,每年设立规模不低于120亿元的“省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”,突出支持重大关键技术攻关项目、重大原始创新项目、重大技术创新引导及产业化项目以及重大创新平台项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