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导语】 省政府新闻办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,解读《山东省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行动方案》。
【正文】 《行动方案》将全省所有行政村村民主要集聚区外延1000米区域内的黑臭水体,以及村民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全部纳入治理范围。截至2020年底,山东共发现农村黑臭水体1398处。方案要求,3年内基本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,今明两年各完成500处,2023年完成剩余的398处。今年至2023年,山东将每年筛选6个县(市、区)分批开展治理试点。
【同期声】 葛为砚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一级巡视员
实行“对症下药”“靶向治理”,一是控源截污,分别采取不同的治理方式消除外源污染。二是清淤疏浚,加强底泥清理、排放、运输、处置全过程管理,避免产生二次污染。三是水体净化,重构水生态系统,提升水体自净能力。
【正文】 今年,省级安排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资金33.41亿元,同比增加22.41亿元,明确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作为重点任务,优先保障资金需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