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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岛:酒后骑摩托 男子撞灯杆丧命
来源: 齐鲁网     编辑:   发布时间:2019年04月12日    
简介:

酒后骑摩托 男子撞灯杆丧命

喝酒不开车,开车不喝酒,甭管什么车,喝了酒了就不能动车,哪些有侥幸心理的,觉得开个两轮的没事的,像那摩托车啥的,劝您看完下面这条新闻,再好好想想。

当天晚上孙某某驾驶一辆无号牌的二轮摩托车,沿城阳区204国道由西向东行驶到事故地点,先是刮擦到了路边的路沿石,撞到路边的灯杆上。

晚上九点四十分左右,青岛城阳公安122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,在204国道洪江河桥东200米处,有一男子躺在路上,前方侧翻着一辆二轮摩托车。

青岛城阳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交通事故处理科副科长李树磊:“民警到达事故现场后,发现一名青年男子躺在路边上,经抢救人员确定,该男子已经当场死亡。在该男子旁边,有一个灯杆,灯杆上经过民警的现场勘,发现灯杆上有摩托车碰撞的痕迹。在该男子东侧不远处有一辆破损严重的摩托车,摩托车前头受损比较厉害。”

通过工作民警确认,男子独自驾驶摩托车行驶在道路上,事故现场并无其他车辆,属于驾驶人单方事故,按照法律程序,对驾驶人进行血液酒精测试。

青岛城阳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交通事故处理科副科长李树磊:“经过民警对抽取的该男子的血液进行检验鉴定,在其血液血液中检测出乙醇成分,含量是每100毫升还有210毫克乙醇,达到了醉酒驾驶的标准。”

未戴头盔醉驾 加重事故伤害

据了解,男子当晚与朋友喝酒,喝了二两半白酒一瓶啤酒后,不顾危险骑摩托车回家,不料撞上道路右侧路牙及灯杆后当场身亡,摩托车侧翻倒地,因惯性向前滑行20余米才停下。

青岛城阳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交通事故处理科副科长李树磊:“在现场勘查过程中民警没有发现该男子的安全头盔。因为该男子为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,导致了该事故的危害后果的加重。”

年纪轻轻的就这么走了,这种事故真的是不应该发生,这都是血的教训,真的不要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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